直缝钢管的验收应按照产品标准的特殊规定执行

时间:2021-03-05 14:55:49 作者:管理员

  

  验收

  1.1直缝钢管的质量检验和验收应由供应商的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进行。

  1.2供应商必须确保交付的直缝钢管满足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。购买者有权根据相应的产品标准进行检查和接受。

  1.3直缝钢管应分批提交验收,其分批规则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。

  1.4直缝钢管的检验项目,抽样数量,抽样地点和检验方法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规定。

  经购买者同意,可根据轧制根数分批取样热轧无缝直缝钢管。

  1.5纵向接缝钢管的测试结果,当某些不符合产品标准要求时,应抽出不合格品,并应选择同一批直缝钢管的件数加倍进行复检不合格物品。

  如果复验结果(包括项目试验要求的任何指标)不合格,则该批直缝钢管不得交付。

  对于下列检查项目,如果初次检查不合格,则应补充重新检查:

  一种。低功率组织中有白点;

  b。微观结构。

  1.6复验结果不合格(包括初次检验结果的微观结构不合格和重复复验的项目),供方可以逐一提交验收;或重新热处理(重新热处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),并将新资金提交接受。

  1.7产品标准中无特殊规定的,应根据熔化成分检查直缝钢管的化学成分。

  2个迹象

  2.1直径不小于36mm的直缝钢管和横截面周长不小于150mm的异形直缝钢管应喷涂,冲压,轧制,冲压或粘贴在每条直管的末端缝钢管。烙印应包括钢号,产品规格,生产标准编号以及供应商的烙印或注册商标。合金钢直缝钢管应在钢号后印上炉号和批号。对于地质和石油用途的左螺纹直缝钢管,应在标准编号后印上“左”字。接缝钢管,金属丝套管,通用电焊直缝钢管,异形断面直缝钢管,复杂断面异形无缝直缝钢管,无需打印注释在每个直缝钢管上。

  2.2直径小于36mm的直缝钢管和截面周长小于150mm的异形直缝钢管不得印刷。